总之,不要被赢利性脐带血库的广告所打动,绝大多数家庭根本不必用这种方式“为生命投保”。但是把脐带血扔掉也太可惜,应该捐献出去,让需要它的人利用。美国有由政府资助的公共脐带血库,免费接受捐赠和提供脐带血,已有数百人的生命因此得救。中国也应该建立类似的公共脐带血库,而不应该只是想着借此赢利。
就像许多生物医学技术,脐带血移植也面临着一些伦理道德问题。2000年9月,美国加州一位名叫莫莉的8岁小女孩,因为得范克尼贫血症(一种致命的遗传病)而接受了脐带血移植,所用的脐带血来自刚出生的小弟弟亚当。这次手术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莫莉的父母是为了能给莫莉提供脐带血,而特地再生一个孩子的,而且亚当是用体外人工受精的方法(即试管婴儿)从一组胚胎中选出的。在将后来发育成亚当的胚胎植入子宫之前,医生对其进行了检测,以保证他不带有范克尼贫血症基因,而且组织型与莫莉相匹配。像这样为了取得合适的脐带血治疗,有选择地怀孕,是否道德呢?一个专门的生物伦理委员会对这一案例进行了讨论后,认为它是道德的,因为提供脐带血对亚当的健康没有任何影响。
对脐带血的拥有权,过去也有争议:它是属于父母双方,母亲一方,还是婴儿所有?对这个问题,美国生物伦理学界已有了共识。脐带血属于婴儿所有,但是在婴儿成年之前,父母对它有监护权。父母可以捐献脐带血,也可以用它去治疗婴儿的兄弟姐妹的疾病,这都是合乎道德的。如果该婴儿以后也需要进行脐带血移植而且可以用自己的脐带血,但是自己的脐带血已被其父母用掉,这虽然不幸,却不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