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乐康乳业公司销售到南方公司的乳粉抽检,发现其中两批次乳粉共5.725吨三聚氰胺超标。后经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复检,一个批次共2.95吨乳粉三聚氰胺超标。事发后,乐康乳业公司派员赴漳州,对抽检不合格的两个批次乳粉予以就地销毁,剩余的19.275吨乳粉及其产品被销毁或封存。2010年1月8日,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存放于马双林处的6.55吨21批次“荔华”乳粉进行了抽检,其中17批次三聚氰胺超标,随后全部销毁。2010年1月22日,乐康乳业公司将库存的掺混乳粉4.5吨全部销毁。
另据了解,原检察机关指控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因所有涉案奶粉均已销毁,无法做省级以上有毒物质鉴定,所以,法院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