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绝对未更改生产日期
21日下午,记者来到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对于黄先生反映的垫付市场活动费未拿到一事,该办事处一名叶姓城市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她在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工作时间并不长,对该问题并不清楚,必须向相关领导汇报,再来回答黄先生提出的问题。
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徐姓会计则表示,由于黄先生未与办事处办理市场活动费清点程序,才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对于黄先生披露的“行业内幕”,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叶经理表示,飞鹤绝对不存在更改生产日期的行为,并且飞鹤奶粉的生产日期批号也是无法更改的。
叶经理说,2008年6月,“飞鹤”公司已经变更了所有奶粉的外包装,并且已召回了所有的老包装奶粉。对此,黄先生则表示,他一直没有接到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召回老包装奶粉的信息。
“我作为飞鹤奶粉原来的一名代理商,按照市场运作游戏规则来说,我确实不应该把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发放打码机一事向外公布。但是,由于对方拖欠我数十万血汗钱,我‘被迫’作出决定,说出这一切。我所说的完全属实,并可以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黄先生还说,如果飞鹤乳业江西办事处仍不能解决他所反映的问题,他将在近期起诉对方。
21日下午4时许,记者与“飞鹤”奶粉北京销售总部(北京飞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此,“飞鹤”奶粉北京销售总部市场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正忙着对外搞促销活动,相关负责人均在外地出差,待负责人返回公司后,再将记者反映的问题向公司负责人反馈。
24日下午,记者与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李经理取得联系。对于黄先生反映的一系列问题,李经理仅简单以一句“正在外地出差”为由推托,未作出相关解释。之后,记者还接到一名自称是李经理朋友打来的电话,声称黄先生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
律师:可向购买地工商部门举报
对于黄先生反映垫付的38万元市场活动费未拿到一说,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陶小泉律师说,如果黄先生未能与飞鹤奶粉江西办事处协商一致,黄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另外,对于黄先生反映的“篡改生产日期的内幕”,陶小泉律师认为,黄先生可向购买“问题”奶粉商场所管辖的工商部门举报,并要求当地工商部门予以立案调查。
工商:伪造生产日期将被罚1万元
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工商局一名熊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商家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将受到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可持“问题”奶粉购买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投诉。内容来源https://www.ce.cn/cysc/sp/info/200906/01/t20090601_19218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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