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疑问,《 飞鹤 厂家致歉消费者满意》一文,是表达消费者对 飞鹤 厂家的处理方式、结果满意还是对《东方今报》的报道满意?
因为牛女士在文中说得明明白白:“虽然 飞鹤 方面到我们家前后五次解释调换,但处理的速度慢,让我不满意处理效率。”显然,牛女士对处理效率是不满意的。
还有一事,不吐不快!笔者近日写过《 飞鹤 乳业是下个“三鹿”?》一文,指出 飞鹤 乳业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致命之处。结果招来一个自称来自北京智扬公关的董姓工作人员,对笔者横加指责,说文中不应该提到“冷友斌”的名字,因为这是对领导的人身攻击。
对 飞鹤 乳业的法人代表,我们就不能提及其名?笔者相信,这肯定不是冷友斌的本意,作为企业家,胸襟不会如此狭隘。
该工作人员又称,《东方今报》的报道是一个记者拉广告不成,才写的。笔者多少了解一点新闻界的潜规则。这种以要挟方式拉广告之事确有可能发生。但话说回来,如果自身没有问题,何怕人家之要挟?
综合这些剧情, 飞鹤 乳业“欲盖弥彰”式的做法,纯粹是一场笑剧。
坦白地讲,作为少数没有检测出三聚氰胺的企业之一,笔者对 飞鹤 乳业有一定敬意。
但 飞鹤 乳业的一些做法,实在不敢苟同,其中包括北京市消协发布的《2009年度母乳代用品市场监督调查报告》所曝光的 飞鹤 在商业场所严重违规销售的做法。
勿庸置疑,涉及婴幼食品的乳制品业是良心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