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证 体质虚弱或久病元气耗伤,致使脾胃消化无力,食欲不振,面黄肌瘦,精神倦怠,乏力,或大便溏稀。唇舌较淡,舌无苔或少苔,脉细弱无力。治以健脾益胃法。常用理中汤加减。
处方举例一:党参9g,白术9g;茯苓9g,草蔻3g,干姜3g,生谷,麦芽各9g。
处方举例二:党参9g,茯苓9g,焦术3g,甘草3g,焦查6g,川朴3g,生麦芽9g。
加味法 以上二证均可随证选加下列药物:
① 潮热加骨皮9g,白薇9g;
② 腹泻加山药9g,莲肉9g;久泻加赤石脂9g,诃子6g;
③ 消瘦不思食加启脾丸继服;
④ 气逆加砂仁3g,千年健9g;
⑤ 虚甚加黄精9g;
⑥ 腹胀加莱菔子3g;
⑦ 厌食顽固者加丁香1.5g;
⑧ 婴幼儿停食停乳或便秘加一捻金,每次0.3~0.6g,日2~3次。
⑨ 出汗多者加生牡蛎15g,浮小麦9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