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很多年轻的妈妈都不会带孩子,一是不懂得怎么带,二是自己也不想带,特别是一些白领女性,在产后还要继续上班,不得不把照顾宝宝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他人来代替。有大部分人则把孩子交给了自己的父母照顾,而有些人则把照顾宝宝的事情交给花钱请来的月嫂照顾。
一般情况下,月嫂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后,才能上岗的。但是凡事都有意外,就在前不久就发生了一个让人震惊的事情,因月嫂护理不当,导致刚刚降生10天的女婴就因发烧时间过长而轻度耳聋。
王先生起诉称,2011年12月7日,他与月嫂公司签订了月嫂服务合同,月嫂公司指派月嫂赵某到王先生家服务。但是由于赵某的护理不当,使王先 生的女儿在出生后10天就出现流脓鼻涕发烧的体征。12月26日上午,王先生发现孩子的情况不好,随即去回龙观的天使妇幼保健医院进行咨询,医生给予了治 疗指导并开出药品治疗。但是第二天,孩子的症状没有减轻反而加重。
随即,经儿童医院诊断,王先生的女儿患上了新生儿肺炎和并发败血症及心肌损害。儿童医院医生认为,如果当时再晚一点送入医院抢救,孩子的生命就 可能产生极大的危险,后经治疗基本痊愈,但出院时,听力下降被判定为轻度耳聋,需后期治疗。治疗过程15天,花费医疗费近2万元。王先生认为,由于月嫂护 理不当,给他们全家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因此起诉索赔3万余元。
月嫂公司称,月嫂在护理过程中尽职尽责,不存在过错。孩子的生病与护理过程没有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查明,孩子出生当天,月嫂赵某进行护理,母女出院后,赵某每日对婴儿的体温进行测量、对大小便等情况进行了观察。孩子出院八九天后,开 始有流黄鼻涕的现象,但是赵某没有建议王先生带孩子去医院治疗,王先生本人也没有主动带孩子去医院治疗。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几天,直到2011年12月 26日,王先生自己去医院咨询,才将孩子送往医院。医院记录显示,孩子发病前有明确受凉史……为生后感染性肺炎。
一审法院认为,月嫂赵某对孩子进行护理时,因护理不当造成孩子受凉住院,由于月嫂赵某是由月嫂公司指派到王先生家的,因此月嫂公司应该对此承担 责任。法院同时指出,王先生女儿患病与月嫂的护理、新生儿的体质及家长对其的监护均有一定的关系,因此酌情判决月嫂公司退还月嫂费6100余元,并赔偿王 先生5000元。
判决后,王先生和月嫂公司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一中院经过审理,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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