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用书拍头在中小学很常见,但是在幼儿园老师也会这样做,用书本或者手心拍打幼儿的头部、脸部都是不行的;
5.侮辱人格,侮辱幼儿的人格是对幼儿幼小心灵的伤害,作为幼儿老师,老师们还是先平静一下再思考该不该骂孩子;
6.恐吓幼儿是绝对不可行的,有的幼儿害怕某种东西、害怕某个人、害怕被分离出来、被关起来的,老师的绝对不能够将这个作为恐吓教育幼儿的手段,这也是严重的变相体罚;
7.不让上厕所也是变相体罚,这个情节严重而且不为人道;
8.强行的托拽、拉扯幼儿照样也不行,这样一来老师自己也是和孩子一样,有幼稚、不理智冲动,这样的行为简直有失老师“为人师表”。
小编的话
曾经一位教师就在自己的辞职信中说到,现在的而老师不能打骂学生,这是大家都认同的;不允许老师发展学生这也是理解的,但是就连一般的罚抄写课文都称之为变相体罚,那现在的老师们还能干什么?其实,这也是很多中小学都在面临的问题,学生违反班级纪律,老师不敢做任何的“惩罚”,任何惩罚都是不对的,都是变相惩罚,那么老师们又该如何教育现在的孩子们呢?真的就只有劝告、告诫了吗?这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