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单独二胎开放时间表
四川:四川则将继续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前对其他生育政策的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甘肃:2014年4月2日,甘肃省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南京:2014年3月21日,南京推出的新举措。包括:尝试名校托管办学,新设名校分校等,采取就近兼并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此外,为应对“单独两孩”,南京将投入20亿发展学前教育。
重庆:2014年3月26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重庆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间隔3周年以上。
湖北:2014年3月27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湖北“单独两孩”方案已获得国家备案通过,将于本月底开展试点办证,新政有望于3月份在湖北全省启动实施。
西藏:2014年9月17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
天津: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条例》将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并对第十六条第二款做了相应调整,标志着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天津市正式落地。
在天津,按该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
浙江:2014年1月27日,浙江省建德市第一例“单独二孩”申请完成了受理审批。
北京:2014年2月21日起,北京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成为继浙江、江西、安徽、天津之后中国第五个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值得关注的是,各省份有关新政的落地政策不尽相同,在上述5省份中,北京和天津设置了4年生育间隔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