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淘汰和补充
对超过(有)失效期的药物和变质的药物要及时淘汰和补充。我国药监局(CFDA)对有效期的解释我们可理解为:如有效期至2006年7月,则表示该药品可 使用到2006年6月30日;如有效期至2006/07/08,则表示该药品可使用至2006年7月8日。
即使药物在(有)失效期内,也要从外观上鉴别药物是否有变质:药片从白色变黄或颜色变深,糖衣片表面裂开露底,出现各种花斑、霉点等;糖浆剂和水剂出现较多絮状物或结晶,有霉点等;冲剂发黏、结块等;软膏失水干涸、水油分离或有油败气味等......就需考虑药物变质。
一般,眼药水开封后30天就要处理掉,日本的药师则建议药物治疗结束或药物开封满一个月,即使药物还在保质期内,都要处理掉。
随意丢弃会污染环境,也可能被不法分子回收,因此最好将药物送到可靠的回收单位,一般各地的大药店都会设有药监部门的药物回收箱。
安全用药的10步提醒:
1.核对药物的名称
2.确保该药物保管得当
3.核对该药物的使用期限
4.了解该药物的疗效
5.了解该药物的副作用
6.了解该药物是否可以与其他药物一起用
7.了解该药物是否可以与饮料食物一起吃
8.了解该药物需要用几次,什么时候停用
9.不同剂型准确给药
10.做好剩余药物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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