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医学组织鉴定,第一胎子女为残疾儿童的,不能够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且医学之上认为是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两个以内的子女的,另一方未经生育的,可以再生育;
3.再婚夫妻,再婚之前双方都各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离婚的时候依法判决或者协议离婚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得,重组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
4.再婚夫妻,再婚之前双方都各自生育一个子女的,但新组合家庭的子女为残疾儿,不能够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且医学之上认为是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都未生育子女的,婚后经过医疗或者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之后又怀孕的可以再生育;
6.夫妻双方都为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
7.夫妻一方在矿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的,而且也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话,可以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