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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算是高龄产妇吗,高龄产妇请假制度

出处:妈妈育儿网 日期:2020-08-23 11:00:21 编辑:琼琼
导语:现在有一个群体的队伍不断增加,这个群体就是“高龄产妇”,这是我们国家一个晚婚晚育民生问题之一。那么45岁算是高龄产妇吗,高龄产妇请假制度!跟随着小编一起去深入了解一下吧!

45岁算是高龄产妇吗?

45岁算是高龄产妇了,在医学上面的解释是超过35岁以上初次生产的产妇就是属于高龄产妇。而45岁明显高于35岁了,因此是高龄产妇的范畴。
45岁高龄产妇孕前要进行身体检查。这是夫妻双方都要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准备怀孕的女性,除了要进行心、肝、肾等常规检查,还要重点检查生殖系统。如果患有性病,要等待治疗痊愈后方可怀孕。
45岁高龄产妇孕前要提前1个月口服叶酸。服用叶酸可以避免神经系统发育疾病。如果孕前没有及时吃叶酸,怀孕后要继续补充,直到怀孕12周为止,不可多服。

高龄产妇请假制度!

高龄产妇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高龄产妇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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