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属于四川省内管辖的重庆,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直辖市。重庆是西部地区最大的水陆空综合交通枢纽和最大的工商业中心城市。素有“桥都”美誉、有“山城”之称的重庆,也是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2014年,全国各地都在讨论单独二胎最新政策的问题,那么,关于重庆单独二胎政策是否有最新消息呢?相信身在重庆且有计划想生二胎的家庭,一定特别想知道重庆市单独二胎新政策将会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实施之后又有哪些人符合两孩标准。
其实,重庆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早已出台,就在2014年3月26日当日就已经生效。
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2014年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今天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已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政策。
据起草修正案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修正案从今日起执行,不管怀孕的时间,只管生孩子的时间。也就是说,修正案已通过,今天就开始执行,今天以后出生的单独两孩就是合法的。对于重庆单独二胎政策的适用范围、申办程序等也已基本明确。
重庆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重庆市单独二胎新政策的适用范围: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一)适用单独两孩政策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2、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3、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再生育时视为独生子女: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为现存唯一子女。
3、本人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证据表明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或者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两个及以上子女中现存唯一子女。
4、生育一个子女后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名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的,或者收养一名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后又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该生育的子女及被收养的子女均视为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