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的B超检查:
1、怀孕早期:在怀孕6周后做第一次B超,确定是否怀孕、胚胎的个数、胚胎的存活及质量的好坏等情况。所以一般提倡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孕早期做B超还可以观察胎儿是否在子宫内,考虑是否有宫外孕的可能,如发现异常应及早采取措施。
2、怀孕中期: 大约在12到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大体情况。如测定抬头至胎臀的长度,常用来确定胎儿的孕周;测定胎头的双顶径、头围、腹围及胎儿股骨的长度,常以此来判断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医生可以通过B超更直观的看到胎儿在母体内的活动情况,如果胎儿在宫内受到损伤,医生也可以根据胎儿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3、怀孕中期:在20到28周左右需要再复查一次B超,此时B超能够比较清晰的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观看胎儿的位置、羊水量、胎盘及胎儿器官的发育情况,通过这些情况了解胎儿在母体内的情况以及胎儿是否存在畸形。如有畸形,此时中止妊娠(还需根据产科医生建议及相关政策),是比较适宜的。
4、怀孕晚期:在怀孕36周到40周前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和胎盘的功能,以及胎儿有无脐带绕颈,如果有羊水过少,胎盘钙化,胎儿脐带绕颈,需结合临床再考虑是否继续妊娠。同时B超可以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来预测孕妇是否能够自然分娩。
整个孕期做B超还是有必要,它不但能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还能检测孕妇的一些情况。如出现特殊情况,能更早及时的采取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