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乳腺癌,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就妊娠期乳腺癌来说,很多人对它的了解却并不深刻,当然,妊娠期乳腺癌也并不难理解,这一疾病其实就是指女性在妊娠期间或产后一年被诊断出来的乳腺癌,在临床上,妊娠期乳腺癌的发病率其实并不高,但即便如此,大家对这一疾病也要有所了解,并且正确对待。
通常情况下,患者在妊娠期发现乳腺癌时,先思考的是肚子里的孩子是否还能孕育下去,对于这一问题,医学给出的建议是,绝大多数妊娠期乳腺癌患者都没有必要放弃腹中的胎儿,因为即便终止妊娠,也并不会改变当下患上乳腺癌的事实。
相较于一味纠结是否终止妊娠,患者更需要考虑的其实是以下几方面因素:首先,是否愿意承担妊娠期间因治疗乳腺癌所带来的可能存在的毒性以及并发风险;
其次,自己的预后以及照顾子女的能力是否有限;治疗乳腺癌是否会对自己将来的生育能力产生影响等等。
一般情况下,临床会建议处于孕早期就发现了III或IV期乳腺癌,并且疾病进展迅速,预计在生存期内无法完成妊娠等情况下的患者考虑终止妊娠。
那么,对于妊娠期乳腺癌患者来说,哪些检查能做,哪些不建议做呢?除了乳头溢液型等特殊症状的乳腺癌之外,可以通过对肿物进行核心穿刺,或者是真空辅助旋切活检术来进行进一步的诊断,而且这些检查手段能够在妊娠期的任何一个阶段进行,而乳腺癌的诊断除了明确有无恶性肿瘤之外,还需要对其他方面的检查进行进一步完善,以具体当下正处于癌症的哪一阶段,然后才能展开分期的具体治疗。
而其中肝脏超声检查大多不会对胎儿造成影响,胎儿处于15周以上,且对腹部进行了相应防护的情况下,胸片、CT扫描检查通常也不会对胎儿造成太大的辐射剂量,是相对安全,能够考虑进行的一项检查。但对于乳腺磁共振以及CT增强等检查项目来说,在当下则不建议立即进行。
可能很多人还会有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妊娠期乳腺癌确诊后,是否还能继续保留乳房?对此,在这里也给大家进行相关的科普。
对于妊娠期大于12周才得以确诊的乳腺癌患者来说,其手术适应症与普通类型的乳腺癌并没有太大差别,但有两个点是大家需要注意的,一方面是腋窝前哨淋巴结活检的争议:就美兰染色来说,它并不能用在患有妊娠期乳腺癌的患者身上,而就同位素示踪法的使用而言,关于其是否存在辐射,目前也具有一定争议,因此,关于腋窝淋巴结的清扫,当下仍然属于标准手术方案;
另一方面就是处于妊娠期时没有办法进行化疗,对于妊娠早期乳腺肿瘤患者来说,即便处于一、二期阶段,也需要进行乳房切除术,而对于妊娠中晚期患者来说,则可以考虑乳腺癌保乳术,但要注意的是,手术与放疗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六个月。